中国人权通过参与联合国条约机构、特别程序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等主要国际机制的工作,积极进行国际人权呼吁——在条约机构对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定期审议之前,向其提交民间社会报告,并监督这些审议;提供补充信息;以及向特别报告员提交专题材料。中国人权还向立法机构,包括美国国会和加拿大、欧盟和英国的议会,以及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等特别的政府关于中国问题的委员会,提供政策干预建议和证词。
中国人权通过发表声明和提供信息资源,向民间社会活动者和不同部门的利益攸关方通报人权问题及其发展情况。查看更多:中国与联合国
中国已经签署并批准了主要的人权条约。作为缔约国,中国有义务执行条约,向监督执行情况的专家委员会提交进展报告,并接受这些委员会的定期审议。这些条约包括:
在每一轮审议中,中国先提交进展报告,委员会在中国提交进展报告后会准备“问题清单”。中国人权将向委员会就“问题清单”提供建议和意见;在审议前提交我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我们的分析和建议;参加委员会专家的简报会;监督审议;以及向专家们提供补充信息——以此为这些审议做出贡献。
中国人权定期向联合国特别程序提交报告,包括向特别报告员或独立专家和工作组——其任务是从一个专题的或特定国家的角度报告和监测人权情况。中国人权提交的报告强调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人权严重恶化的事态发展,包括与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言论自由权,以及受教育权和学术自由权等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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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专家敦促香港政府:采取措施废除并立即停止适用《香港国安法》
2022年7月27日
中国人权就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发表声明,其中包括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废除《香港国安法》。
“委员会发出的首要信息是:香港特区需要停止镇压措施,这些措施已经摧毁了曾经生机勃勃的公民社会。针对香港代表团在对话期间所做的令人瞠目结舌,与事实相矛盾的画面和叙述,《结论性意见》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以国际人权为中心的框架——以此评估和解决香港正在发生的事情。”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访华报告:出了什么问题?
2022年5月28日
中国人权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结束访华任务时的声明发表声明。
“在中国面临人权危机之际,高级专员的访问当然不能只是倾听和分享关切。……促进人权进步迫切需要的是采取具体措施,而不是仅仅宣布‘结果’:创建更多缺乏基准、问责制和有意义的民间社会参与的‘参与’活动。 ”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
中国人权常见问题解答:关于和平集会自由权(香港)
2023年8月
和平集会自由权为什么重要?
根据人权事务委员会第37号一般性意见(2020年),和平集会自由权有助于承认和实现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内的一系列其他权利,这对边缘化的群体尤为重要。只有当其他通常与之有交叠的权利(比如表达自由、结社自由和政治参与)受到保护时,和平集会自由权才可能受到充分保护。不尊重和不确保和平集会自由权通常是镇压的标志。
中国人权常见问题解答:关于联合国审议香港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您需要了解的内容
2022年7月
关于联合国对香港自2020年6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来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情况的首次审议。
中国人权的建议:
“……除非香港政府立即转向建设性的参与,否则委员会需要采用一个具体的缔约国进展指标和基准。……香港政府在有效应对挑战和采取具体措施(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方面明显的失败,应反映在委员会的最终评估中。”
中国人权常见问题解答: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您需要了解的内容(英文)
2022年7月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要求香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国家安全法。2003年7月1日,一场50万人的大规模示威活动迫使早先的立法尝试被无限期搁置。任何提议的第23条法案都必须符合关于安全立法和权利保护的国际标准,任何对权利的克减都必须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