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联合国条约机构的工作

中国已经签署并批准了主要的人权条约。作为缔约国,中国有义务执行条约,向监督执行情况的专家委员会提交进展报告,并接受这些委员会的定期审议。这些条约包括: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 英文中文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但不适用于中国大陆):英文中文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CERD:  英文中文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英文中文
  •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CRPD):英文中文
  • 《儿童权利公约》(CRC):英文中文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英文中文

在每一轮审议中,中国先提交进展报告,委员会在中国提交进展报告后会准备“问题清单”。中国人权将向委员会就“问题清单”提供建议和意见;在审议前提交我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我们的分析和建议;参加委员会专家的简报会;监督审议;以及向专家们提供补充信息——以此为这些审议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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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_LGBTQ

妇女权利就是人权。尽管中国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简称“消歧公约”),但是中国妇女仍然无法平等享受基本人权,特别是女同性恋、女双性恋和跨性别女性群体。她们在中国面临严重的歧视和人权挑战,她们的亲密关系缺乏法律保障,也无法平等享受健康医疗。联合国于20235月在日内瓦对中国政府落实 “消歧公约” 的情况进行审议,中国人权(HRIC)与两个中国LGBTQI组织联合向联合国消歧公约委员会提交了报告,针对中国政府落实公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详见报告:

报告附件(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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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W_HK

联合国妇女权利委员会对中国、香港和澳门的第9次审议将于明天进行!中国人权提交的意见书侧重于香港基于性别的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侵害行为,呼吁对现有立法、是否有健全的社会政策规划和加强的公共教育进行审议。

报告附件(英文)